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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企业加计扣除申报需满足哪些条件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18-07-16 14:01:00
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同时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国务院常务会下发了关于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进行调整的决议。盛阳专利http://www.zscqw.net/ 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2018-2019年企业加计扣除发生了哪些变化。
2018-2019年企业加计扣除申报需满足哪些条件
2018-2019年企业加计扣除申报需满足哪些条件


企业加计扣除的政策发生了变化,财税[2018]99号明确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中未形成无形资产却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18.01.01至2020.12.31期间,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对于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则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其中研发费用支出主要包括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费用化支出季度申报先按实际发生额扣除,在汇算清缴时再按实际发生额的75%加计扣除,而资本化支出则是在季度申报时先按形成无形资产后每月的摊销额进行扣除,再将汇算清缴按实际发生摊销额的175%加计扣除;财税[2018]64号文件明确,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且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堵料交易原则确定。
其次企业加计扣除备案发生了变化,企业加计扣除备案时应明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无需再报送备案资料、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2018-2019年企业加计扣除申报需满足哪些条件
2018-2019年企业加计扣除申报需满足哪些条件


再次企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发生变化,其中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等有所调整,人员人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作薪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直接投入费用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设备开发及制造费用以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用,以及试制产品的检验费,其还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租赁费;折旧费用只是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其中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企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还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通过上述关于2018-2019年企业加计扣除变化情况的介绍,相信您对企业加计扣除有了进一步了解,若您想了解更多关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的内容,或您想委托有专业经验的代理机构为您承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的事项,可随时拨打无锡盛阳专利的热线电话400-600-1061 ,或点击盛阳专利官网http://www.zscqw.net/ 进行在线咨询,期待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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