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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正在布局专利的科创企业来说,这是一条值得认真对待的消息。新规在适用范围、审查时限、诚信管理等方面都有实质性调整,直接影响企业的专利策略和时间规划。
2017版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必须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才能请求优先审查。新规调整为:
"处于实质审查阶段且未作出首次处理的发明专利申请"
"首次处理"的定义是"审查员已开始审查并发出通知书"。也就是说,只要还没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都可以申请优先审查。这个窗口期比原来更宽,企业有更多机会"插队"。
此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复审案件、无效宣告案件仍可申请优先审查,覆盖范围不变。
新规第五条列出了五类可以请求优先审查的情形,比2017版表述更聚焦:
涉及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或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涉及省级或设区的市级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申请人已产业化实施或已做好实施准备,或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申请专利后又向国外申请的该中国申请
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有重大意义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