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来说,在专利的生命周期里,难免会遇到一些让人头疼的 “意外状况”,比如不小心忘了交年费导致专利过期,或是收到专利局的驳回通知、被认定为 “非正常申请”。这些情况处理不当,很可能让辛苦研发的成果付诸东流。
今天就为大家梳理两大高频问题的解决方案,帮你轻松应对专利危机!
一、专利忘记交年费
1、过期1个月内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或缴纳不足,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在延缓期内及时补缴,不需要额外缴纳滞纳金。
2、过期2-6个月
超过1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缴纳通知书,需要缴纳年费和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最多为全额年费的25%。
3、方案明确
超过6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会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若能在收到通知书的2个月内,缴纳专利年费、25%的滞纳金以及1000元专利权恢复费,并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合理理由,就可以恢复权利。
4、逾期不理会
在收到官方的《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未办理专利权恢复手续并缴纳清各项费用,专利权会终止。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此时只能重新申请专利。
二、专利驳回和非正常申请的区别
1、定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