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阳专利 2026-08-11 10:01:00
但怎么交、何时交,通过什么渠道递交专利才能顺利申请——今天这篇,就聊一聊专利驳回后,申请人还可以通过哪些方法提交专利申请?
1、专利复审
▶ 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复审请求。
▶ 按照图中的流程进度表示,专利复审是需要申请人自己提出再提交的,需要支付复审费用。申请人可结合专利的实际驳回情况选择复审与否,如驳回涉及权利范围的问题,可以修改权利书的权利保护范围,复审的成功率并不是很高,申请人可自行斟酌。
2、再次申请
▶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在中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专利在中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优先权是申请人在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的一段法定期限内,就相同主题再次提出申请时,有权将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后续申请的申请日的权利。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为申请人提供时间优势。
▶所以,只要申请人的的二次申请没有超出优先权的规定期限,就可以再次申请专利,在原申请材料上更改驳回点即可(如驳回理由为技术点问题,可补充实验案例或新的技术点)。
3、分案申请
▶ 对于审查员已发出驳回决定的原申请,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不论申请人是否提出复审请求,都可以提交分案申请;在提出复审请求以后以及对复审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间,申请人也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专利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将一件包含多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分割成两件或更多件独立申请的法律程序。
▶ 在实际的分案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可以根据以下情况来评估是否提出分案申请,如:原始申请文件中缺乏关键技术支持实验的材料而提出的分案申请;或者通过重新布局权利要求保护提出的分案申请;亦或为延长专利审批时间防止竞争对手判断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来提出专利分案申请。
4、重新申请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在驳回专利被有效撤回后递交重新申请,但原方案提交申请很容易遇到原专利被公开,重新申请容易遇到新颖性问题。申请人可提交原始申请的替代方案或改进方案,避免争议。
无论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递交专利申请后,都需要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如材料存在实质缺陷,申请人的答复并不能消除材料中的争议点,那么审查员可以做出驳回决定。
以上列出了专利是内情被驳回后四项”急救措施”。以上4种申请方法并不代表递交后会降低对案件的审查力度。具体选择哪种专利被驳回后的急救方式,申请人可以结合自身专利材料情况决策,并咨询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详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