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0-16 10:01:00
⏩ 想用一项先进技术,但找不到专利权人,或者谈判起来费时费力、价格不透明❓
⏩ 手握一堆高价值专利,却躺在柜子里“睡大觉”,找不到转化的门路❓
别急!为了解决这些“专利许可谈不拢、转化难”的痛点,国家大力推行专利开放许可制度。
今天,我们就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政策,用三分钟帮您把这项红利“吃透”
一、什么是专利开放许可?
通俗地说,这就像给专利贴上一张“明码标价、随买随用”的官方标签。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
表1 传统许可 vs 开放许可对比图

⭐小贴士:开放许可只能是非独占的普通许可,意味着专利权人可以同时许可多家企业使用,但不能签独家合同。
二、推行“开放许可”,谁受益?
三、哪些专利可以申请?哪些不行?
✅可以申请的专利类型
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提出开放许可声明时,必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且报告结论要支持专利权有效。
❌不得申请的情形(9种红线)
根据官方文件,以下情况不能申请开放许可:
🔴专利权处于独占或排他许可有效期内;
🔴因专利权归属纠纷或法院裁定保全而中止程序的;
🔴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处于滞纳期);
🔴专利权被质押,未经质权人同意;
🔴专利权已经终止;
🔴专利权已被宣告全部无效;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尚未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结论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
🔴其他妨碍专利权有效实施的情形。
四、许可使用费怎么定?官方有指引
根据《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试行)》(国知办发运字【2022】56号),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方法主要有五种:
1️⃣参考该专利已自行实施产生的收益;
2️⃣参考该专利已许可实施的使用费;
3️⃣参考同行业专利实施许可统计数据;
4️⃣参考国际一般许可费率;
5️⃣资产评估方法(常见的资产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
五、常见问题Q&A
Q1:开放许可声明公告后可以撤回吗?
可以。专利权人撤回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开放许可声明被公告撤回的,不影响在先给予的开放许可的效力。
Q2:我想用别人的开放许可专利,怎么操作?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专利权人或者被许可人应当在开放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凭能够证明达成开放许可的书面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手续。
Q3:发生纠纷怎么办?
当事人就实施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Q4: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有什么要求?
如果专利权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无经常居所),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同样必须委托。
中国内地单位或个人可以委托(非必须),委托时需提交委托书,写明专利号和委托事项(办理专利开放许可声明手续)。
Q5:如何查询已经公告的开放许可专利?
登录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网(http://epub.cnipa.gov.cn/),在“事务查询”模块查询。公告信息包括:专利号、发明名称、专利权人、许可使用费标准、许可期限、生效日等。